各位代表: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各位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蚌埠医科大学第一届第三次教代会拟于2026年3月初召开,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教职工医护员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现面向全体正式代表征集教代会提案。
一、提案征集原则
(一)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能够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
(二)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能够正确反映师生医护员工意见和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可行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规范性:提案简明扼要,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二、提案征集范围
(一)凡属学校职权职责范围内办理的相关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深入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内部管理、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教职医护员工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学术研讨、民事纠纷的问题;
3、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或矛盾的问题
4、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问题;
5、学校或教代会职权职责范围之外的问题;
6、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三、提案具体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我校教职医护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党组织和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充分保障教职医护员工的民主权益。
(二)提案人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确保提案质量。拟定提案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按照提案征集原则,围绕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建言献策,就教职医护员工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须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及以上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或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多事将不予立案)。
(四)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名称,应简明扼要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关于XX的提案》;
2.提案事由,应阐明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提案建议,应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措施。如果仅有案名和案由,没有解决措施和建议将不予立案。
(五)提案表须由提案人、附议人亲自签名(允许另附页补充),并经所在分工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
四、提案征集时间
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13日完成提案征集工作,提案由分工会审核汇总后报提案征集组。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电子版请从学校工会网站下载)。2月14日前,将电子版提案表发送邮箱:402093499@qq.com,2月25日将纸质版提案表一式两份报送工会。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13955288656
五、提案审议办理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案的审查、登记、分类、整理、编号等工作。
(二)大会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立案意见,按照办理程序,逐件交有关承办部门处理。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申请表》
蚌埠医科大学工会
2026年1月27日